宗教工作大数据
12部、60多个、80多项
国家宗教局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先后制定出台12部部门规章,由此形成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制度、宗教院校管理制度、宗教财产管理制度、宗教出版物、大型宗教活动、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管理制度以及宗教涉外事务制度等较为系统的宗教法律制度,不断拓展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涵盖面。
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各地共制定或修订了60多个宗教事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逐步形成了《条例》统括全局、地方法规规章细化落实的格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体系。
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了80多项教规制度,宗教界的依法依规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20项
国务院共取消、调整涉及宗教事务管理的20项行政审批,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加规范、透明。
历时3年,完成了对全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基本实现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的动态化、系统化、网络化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现代化。
5500多个、14万处
全国宗教团体由十年前的3000多个增加到55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由10万余处增至14万处,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85所、2500人、4万多人、36万人
宗教院校由10年前的74所增至85所,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宗教院校教育体系,宗教院校成为培养爱国宗教骨干人才的主渠道,目前教师约2500人,在校生约1万人,毕业生累计4万多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由10年前的约30万人增加到36万人。
14528名
2015年,我国14528名穆斯林赴沙特朝觐。有组织朝觐名额逐年有序增加,服务管理水平日益提升,顺应了穆斯林群众的愿望。
1.7万余名
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有1.7万余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代表、委员,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了积极作用。
132,023,269册
宗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加强。《中华大藏经》《中华道藏》《老子集成》等大型宗教古籍文献,先后整理出版。多语种《古兰经》翻译出版。截至2015年2月,南京爱德印刷公司累计为世界各地70多个国家和地区印刷圣经132,023,269册,我国成为世界上印刷圣经最多的国家之一。
2亿元、3000万元、10亿元、6所、1700多处、2.4万多座
近10年来,中央财政投入寺观教堂维修款累计超过2亿元,从2011年起,这一款项增加至每年3000万元。中央财政还累计投入近10亿元,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办公会所、重建或修缮6所宗教院校。
中央政府格外注重对西藏、新疆等地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尊重和保护,投入大量资金修缮寺庙、清真寺,保护宗教文化遗产。西藏现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处,新疆现有清真寺2.4万多座,充分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需要。
96.5%、89.6%
国家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先后制定《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推动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目前,宗教教职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6%,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社保体系全覆盖。
10亿余元
2012年,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央五部门下发专门文件,鼓励宗教界在公益慈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连续4年指导宗教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捐款捐物总额达10亿余元,推动了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