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保宗教场所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11.2016 22:06
本文来源: 消防总队
历时2年立项、起草到正式出台,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久前由四川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发布会开始,先播放了一个短片,回顾了上世纪70年代峨眉山千年古刹华藏寺的一起火灾。当时这起火灾损失惨重,全世界保存最完整的《白龙藏经》共11函、600册和沉香檀木佛化为灰烬,烧毁文物150种、8972件,其价值无法估量。2007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宗教场所火灾100余起,直接财产损失1138.7万余元。
从2015年起,四川消防总队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到各地展开调研,参阅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最终催生全国首部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政府规章。
记者看到,《规定》中有不少亮点,比如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应避免使用可燃饰物,建筑重点保护部位或悬挂的各种纺织品,应当在不影响文物原貌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收藏室、珍贵文物陈列室等重点部位,应当在不损坏文物建筑、不影响文物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和灭火系统,外露消防装置要与文物原貌协调。
本文来源: 消防总队
10.11.2016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