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宗委多措并举抓好少数民族人才工作
2016年,云南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的指示精神,将民族宗教工作与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少数民族人才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注重调查分析研制措施。加强对全省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完成了《少数民族各学科各领域领军人才培养研究》课题研究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调研》课题立项及问卷调查。配合国家民委人事司赴景洪市就换届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开展调研,研究提出相关对策措施供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注重扶持帮带典型推动。规范和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人选拔扶持管理工作,出台了《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启动了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评选活动,审定、命名王玉芳等100人为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举办了首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集中培训。投入资金1000万元,培养扶持了包括民族民间工艺美术、服饰、医药、歌舞乐、民间仪式传承等民族文化项目的30名突出人才。
三是注重表彰奖励激发动力。认真做好“三项选拔”工作,省民族宗教委系统1名专家通过省级推荐参加全国“国贴”评选,2名获得省政府“省突”表彰奖励。为1名第六批“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落实相关政策。1名青年拔尖人才作为省推荐“万人计划”人选参与国家级评审选拔,6名专家进入2016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四是注重教育培养提高素质。加大边疆民族干部培训力度,制定了《省民族宗教委2016年干部及宗教人士教育培训计划》,协调全省共326名干部人才参加国家民委69个班次培训,举办了各类民族宗教培训班33期2941人次的培训。协调国家民委、省委组织部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为云南专门举办少数民族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全省各州市50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培训。
五是注重挂职锻炼砥砺品格。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选派39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厅、处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上海市挂职锻炼,选派42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处级干部到省级机关和省属部分国有企业挂职锻炼。选派委系统1名处级干部到基层挂职新农村工作队总队长,1名处级干部到基层交流挂任副县长,1名处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挂职,15名干部担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接收2名地州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和3名基层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到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