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列入今年全省民生工程,我领衔所提的议案成为了现实。”2月19日,正在参加安徽省“两会”的省人大代表、巢湖市柘皋镇司法所所长钱开莲给记者发来短信,透着满满的成就感: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后会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
春节后,安徽省政府下发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法律援助名列其中。这是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据统计,去年,安徽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6万件,同比增长10.5%,为8万余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
为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安徽还立足基层群众需求,建设了两个服务网络。一是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中心125个,97%位于临街一层;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3382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纵向上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横向上广泛延伸到群众团体和行业单位。二是构建四级贯通、内外互联的信息化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联网,从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到经费发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流转;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大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公民可24小时申请法律援助;通过“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法援中心开设的法援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形成了全省24小时在线“微”服务群。
“我省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已基本涵盖了民生领域事项,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及以上,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接近全省常住人口三分之一。”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说,安徽16个市及大部分县区都不同程度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申请事项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与民生相关领域。
此外,安徽省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人员法援事项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在建制团级以上军队有关部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52个。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坚持每年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在全省所有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5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万件,同比增长39%,有效保障了刑事案件受援人合法权益。
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同时,保障法律援助质量也是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常抓不放的主题。安徽省司法厅制定了《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等七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评价标准,有力推进了服务标准化建设。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等方式,全程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洪禹候说,安徽省司法厅每年都会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拨打全省各地“12348”法律服务热线,抽查各地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法律援助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法律援助结构得到合理优化。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即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安徽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安徽全省要建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洪禹候说,根据实施意见,安徽在中办发[2015]37号文件“五个纳入”的基础上,又有许多亮点举措,如将法律援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在经费保障上,要求市、县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投入,并授权市、县级政府出台本地办案补贴标准;在组织领导上,提出设立省级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工作,在为民、惠民、利民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