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副局长在全省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2.10.2014  13:32

深化“平安农机”创建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全省农机系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一是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联合下发了《加强和改进变型拖拉机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对变拖停止销售、停止注册登记、发牌发证等要求,引导变拖逐步退出农村运输市场。二是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农机局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施分类管理 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的意见》,积极推行无挂车手扶拖拉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签订责任状“三同时”的备案管理办法。三是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预防机制。目前,全省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积极推动农机政策性保险;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为广大农机手搞好安全警示的短信服务;继续做好农机作业用油“双优”(优先优惠)供应工作。四是及时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贯彻省政府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点评会精神,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下一步,全省农机系统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缪瑞林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省道路外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但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其中仅上道路行驶或借农村道路转移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就达70万台)、作业区域高度分散、农民机手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较低、农村道路通行和作业环境复杂,农机事故时有发生。2006年以来发生的农机事故,85%以上属于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分析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教训,切实改进农机安全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二、切实抓好《加强和改进变型拖拉机管理的意见》落实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所属机构要严格执行《意见》规定,切实做到应停则停,严格存量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一年双检、逾期注销等制度,加强对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法规教育。配合公安部门探索建立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管理机制。目前,外省牌证及假牌假证的变型拖拉机有增多趋势,这些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大于我省变型拖拉机的管理规范,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之一。不管其再以什么面目出现,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都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切实加大对其违法的查处力度。

三、认真做好农机检审及安全备案工作

各地要采取集中检审、送检下乡等方式,认真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年度检审工作,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三率”水平。发动和指导乡镇村组对纯农用手扶拖拉机实行安全检查、教育、签订责任状“三同时”备案管理,不断增强安全预防的针对性和安全工作的便捷性。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无牌无证也不年检的拖拉机纳入有效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7月份省局将听取各地农机主管部门的汇报。

四、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共管机制

借助省级农机公安信息交流平台,实施违法告知和违法处理便民措施,增强农机安全教育和源头管理的针对性,要设法解决信息告知的及时性和便捷性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警务室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作用。“平安农机”创建要在基层网络、平安合作社创建、责任落实和提升安全备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今年争取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各5个。

五、提高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各级农机部门要协调保险公司下乡办理农机保险,提高农机保险的参保率。农机监理机构要把握农机报废范围和标准,履行有关监督职能。要完善夏秋农忙期间农机作业用油的供应方案,配合石化公司保证农忙期间农民机手持“双优”卡充值加油优惠4%等惠农措施的落实,保障农机手享受柴油、汽油灌桶服务,防止因供油紧张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

六、营造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在农忙期间编发及时准确的农机跨区作业类、安全生产提示类、事故警示类等短信,发挥“平安农机通”引导作用。要加快“平安农机通”智能化升级,让广大入网农民机手享受“资费更实惠、查询更便捷、内容更丰富”的服务。要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周、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注重实效。要以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立30周年为契机,积极营造社会参与农机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安全文化自我教育警示,增强安全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