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09.09.2015  17:39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宿迁市宿豫区根据宿农发[2015]120文件精神,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为指导的“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检查。
        为了杜绝这次大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宿豫区农委特成立六个检查小组,农委主任、副主任分别为各个小组的负责人,委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各检查小组的组员。在实施检查前,宿豫区农委根据所管辖的各单位及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方案首先明确了检查负责人所要承担的任务及职责,并实行首检负责制。
        其次确定了29个被检单位以及相关的重点厂(场)所,如中粮集团公司、益客食品有限公司、动物园、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沼气的宏成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
        第三明确检查工作的要求,强调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所列的各项,逐项进行检查,每检一项都要签字确认并拍照留存。
        第四在检查内容上,注重检查各单位及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运行程序、生产设备的保养及维护、危险场所的警示标识,生产投入品的台账登记,出厂(场)产品流向记录以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备用状态,是否配备安全防护设备、畜牧养殖场是否使用违禁药物、农产品生产中是否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等。
        方案同时指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据农委所属权限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宿豫区农委各检查小组仍在按照“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有条不紊的进行检查。
作者: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