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召开自治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

30.09.2016  05:38

  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咸辉主持召开首次自治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报,通过了《自治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三五规划》、《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研究了对吴忠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称号给予表彰奖励等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廷礼,自治区副主席马力出席会议,自治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宁夏军区政治部、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族工作无小事。宁夏是民族自治地区,民族工作始终是涉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局工作的重要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的目标,将创建活动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了创建工作意见,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长期保持了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以贯彻落实《规划》和《办法》为抓手,认真分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进一步深入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向纵深,为推进“四个宁夏”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努力使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