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

29.03.2016  11:20

  新华社银川3月29日专电(邹欣媛、史晏)记者29日从宁夏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使用,宁夏出台相关规定,凡是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不低于100元,最高可达5万元。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采用电话、信函、网络、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形式,举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最终获得奖励的举报须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尚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等要求。

  根据举报主体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的相符程度,宁夏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至6%、2%至4%、1%至2%给予奖励;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可视情况给予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原则上最高举报奖励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