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社区物业自理有效预防物管矛盾

19.05.2016  16:50

常州市天宁区部分地处城乡结合部、建造时间较长的老小区,因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不少业主经常采用不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抵制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也经常因收支不平衡而选择撤场,导致小区成为“三不管”地带,脏乱差严重,治安情况堪虞。

面对这一现状,当地一些规模较小的社区,如兰陵街道工人新村南89-101幢(约300户)、江南公寓(一幢独立的高层建筑,187户),借鉴村居自治管理经验,尝试社区自治物业管理,作为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的有效补充。主要做法:一是由社区干部和部分热心的业主为骨干,将物业公司撤场后留下的烂摊子收拾起来,承担起社区保安、保洁、保序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垫付前期管理需要支付的费用,赢得业主们的信任;二是建立相应的社区物业自治管理规则,管理者与业主共同自觉遵守,业主自觉缴纳需要自己承担的少数费用、管理者提供优质高效主动的服务,形成良性循环、双赢局面。

目前,该区开展物业自治管理的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者与业主关系和谐、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