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身亡抚养费起争议 生母继父庭上互指说谎

27.09.2015  18:04

  少年意外身亡,生母和继父对簿公堂。继父毕先生称自己并非孩子的生身父亲,但独力抚养孩子12年,因此要求孩子的生母傅女士承担12年的抚养费14万余元。本案日前在昌平法院开庭。

  -找寻孩子12年却等来身亡噩耗

  毕先生说,2000年自己认识傅女士时,她已经怀孕,但因为害怕别人的闲话不敢回家。为了帮助傅女士,他便将傅女士送回了老家。

  “当时她说,你要是把我送回家,保住我和孩子,你就是孩子的亲爹。”毕先生回忆,回到老家一个月后,傅女士的孩子小方便呱呱坠地。傅女士对家里人说,毕先生就是孩子的父亲。两人很快就去领了结婚证,但领证一个月后,傅女士就反悔了。

  傅女士则称,结婚后,毕先生一直对她打骂侮辱,于是她提出了离婚。

  “他趁我上厕所就把孩子偷去了。”傅女士说,从此之后,她就12年再没见过自己的孩子。

  虽然在2001年3月,法院便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傅女士抚养,但由于找不到孩子的下落,法院一直无法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12年后,孩子终于传来了消息,但却是一个让人心碎的噩耗。2013年4月,傅女士接到了北京警方的通知,得知小方在毕某的家中意外身亡。意外的发生,是由于小方喜爱武术。为了习武而在房间内设置的绳套,夺走了孩子的生命。

  由于认为毕先生对小方疏于照顾,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孩子死亡,傅女士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毕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经两级法院审理,三中院认为小方虽非毕先生亲生,但作为孩子的实际抚养人,与孩子情同父子。因没有意识到房屋内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充足的保护义务,法院判决毕先生赔偿傅女士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余元。

  随后,毕先生便起诉傅女士,索要12年间对小方的抚养费14万余元。

  -继父称生母遗弃生母称继父拐骗

  周二上午,毕先生与傅女士的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昌平法院开庭,两人都亲自出庭参加了诉讼。开庭不久,傅女士便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掩面失声痛哭,双方还多次发生言语冲突。

  “当年是她让我抱走孩子的。”毕先生说,当时傅女士生下小方后,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既不抚养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这是对孩子的遗弃。“孩子当时才几个月,根本就离不开妈妈,如果她们家里人不允许,我根本不可能抱走孩子。

  傅女士却坚称是毕先生抢走了孩子,虽然法院判决小方由傅女士抚养,但她多次找到毕某,都没有要回孩子,“他还威胁我,管我要钱,不然就说把孩子摔死也不给我”。傅女士同村村民的证言也表示,他们参与了傅女士寻子的过程。

  “他就是拐骗儿童,当时法院也让我去找公安报警。”傅女士说,她多次在老家和北京求助于警方,但由于两人曾经有过婚姻关系,警方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并未立案。

  “你还真会讲故事。”毕先生说,在北京时他与傅女士租住在同一个村。12年间,他多次找到傅女士,要求将孩子交还给她,或者傅女士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但均被拒绝。

  起初毕先生对小方并非自愿抚养,但后来,出于对孩子的喜爱,毕先生独力承担起了抚养责任。“后来我把孩子带到北京上学,他喜欢武术,我还给他报了武术班。

  毕先生认为,傅女士没有承担其应有的抚养义务,但毕竟现在孩子意外身亡,出于情感上的考虑,仅以每月1000元的标准要求傅女士支付12年的抚养费,共计14万余元。

  “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中间12年,你为什么都不找法院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傅女士的情绪逐渐激动起来,在陈述完事实后,她一直在哭泣。“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不要自己的孩子。”傅女士的律师代其继续发言,“作为一个农村女子,离婚后十几年的时间,不结婚不生子,坚持找寻孩子,她所承受的压力是难以想象的。

  虽然毕先生的确抚养了小方12年,但由于傅女士认为其并非是法律上成立的抚养关系,故不同意毕先生的诉讼请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刘苏雅J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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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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