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中毒事件:食堂食品校长应为第一试吃人

17.12.2014  16:18

  中新江苏网南京12月16日电 ( 钱兆成)位于江苏南京江宁校区的河海大学校园内,几十名学生出现了“上吐下泻”的情况。据学生反映、校方排查后,基本确定是因食用学校食堂一窗口销售的“土耳其烤肉饭”所致。

  从大的方面讲,这又是一起食品安全问题。对此,笔者不禁联想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供了又一个治理良方:以政绩考核倒逼地方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入政绩”虽然是旧调重弹,但“领导重视”的确是食品安全的明规则。将食品安全责任纳入政绩考核,其实就是要强化“一把手重视意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时候,领导重视要优越于正义程序。政绩考核剑悬头上,旨在唤醒那些休眠的职能责任。

  并且,媒体曾密集报道过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一事,称不少地方都在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而校园也早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象牙塔,甚至已经很世俗了。校长作为一校之长,相应的,食堂食品安全也应该纳入其政绩考核范畴。

  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更为戏剧性的是涉事食堂窗口的管理人员居然“回家去了”。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学校方面理应对此事作出让公众满意的答案。

  笔者认为,最先发现食堂窗口存在问题的,本应是学校监管部门,这起学生中毒事件充分暴露出学校的内部监管缺失。守住学校食堂安全底线的应该是责任。如果经营方不可能自动流淌道德血液,那么就需要强化监管。

  而对学生来说,受伤的不只是身体更是心灵。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食品安全的底线却没有守住,对学生的精神也是不小伤害,如此双重伤害,该如何抚平?

  对此笔者建议,校长应该成为食堂食品安全的守护者,食堂的食品安全应该纳入到学校的政绩考核范畴之内。校长、老师和学生吃的饭菜一模一样,校长不能搞“特殊化”。校长和学校主要领导不妨成为食堂饭菜的第一试吃人,必须要在所有的学生吃饭之前,第一个品尝试吃。一些发生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不妨一试。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