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卡优惠乘车功能年审开始
中国江苏网7月14日讯 记者从市民卡公司获悉,2015年7月1日前开通学生优惠乘车功能的卡(以下简称“学生卡”)年审启动。需要注意的是,16周岁以下的学生,本次年审成功后,16周岁前将不再需要年审,有效期统一至本人16周岁的8月31日。年审免费,只收取1元保护盒费。自2015年9月1日起,仍未办理此次年审者,学生优惠乘车功能将暂停使用。
无锡地区全日制高中、初中、小学生在市民卡公司指定营业网点进行年审。已开通月票功能的卡的年审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8月31日,已开通年卡功能的卡是从2015年8月1日起,其他性质学校在校学生由相关学校按规定集中年审。集中年审时间:2015年8月11日—9月30日。小学生、小学入初中新生需要携带学生卡、户口簿原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初中、高中生需要携带学生卡、户口簿原件、学生证、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初中入全日制高中新生需要携带学生卡、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或本学期学杂费收据、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16周岁以下年审成功后有效期至本人16周岁的8月31日。16周岁及以上年审成功后有效期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16周岁以下的学生,本次年审成功后,16周岁前将不再需要年审,有效期统一至本人16周岁的8月31日。全日制高中高三的学生毕业后,原学生卡不再进行年审,正常使用至2015年8月31日后,学生优惠乘车功能关闭,可当普通交通卡使用。初中毕业考入五年制大专大三的学生,原学生卡也不再进行年审,正常使用至2015年8月31日后,学生优惠乘坐公交功能关闭,可按规定集体办理开通优惠乘坐地铁功能。在市民卡标准卡或通用卡上开通学生优惠乘车功能的,16周岁以下的学生可持卡在市民卡自助机上自助年审,年审有效期至本人16周岁的8月31日。如选择将学生优惠乘车功能迁移至市民卡标准卡或通用卡的,需携带原学生卡和持卡人标准卡或通用卡至市民卡网点,办理相应的功能迁移。原学生卡可继续充值当普通交通卡使用,通用卡办理参照相关办理公告。年审网点以及市民卡自助机的布设情况可关注市民卡官方微信(wxsmk0510)、市民卡网站或拨打市民卡服务热线88760000查询。本报记者刘梦雪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