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校面积小可利用地下和楼顶空间
省教育厅出台新规:
小学生均图书不得低于30册、初中不得低于40册;必须配备实验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和舞蹈教室……昨天,省教育厅发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
城市学校可利用楼顶地下空间
教育厅介绍,标准中,很多条款要求都比以前高出不少,比如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实验室面积,美术教室、音乐教室以及音乐教室面积等。
“这也是考虑到江苏教育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很多标准的设置比全国的标准都高出一截。”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马斌处长介绍,比如生均面积,小学不得低于23平方米、初中不得低于28平方米,老城区小学不得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除宿舍以外的生均校舍面积,小学不低于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9平方米。
这么高的标准对于城市里的部分小学来说,达标压力不小。不过《标准》同时明确,对于城市学校用地紧张且无法扩展的,可在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利用地下或楼顶的空间。
明年七成以上学校达标
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介绍,按照目前的《标准》,我省大多数的中小学在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现有学校要一一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学校软硬件的达标建设。”朱卫国说,力争到2016年,全省70%以上学校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到2018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记者王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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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中小学独立选用教材
记者昨日下午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选用工作,《江苏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出台。
《细则》明确教科书选用工作以省辖市和省管试点县为单位进行,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独立选用教材工作试点,原则上每个市每学段应批准一所学校试点,报教育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经过批准可独立选用教科书的学校要组织成立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等组成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负责初选工作。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同时,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讨论,投票决定选用结果。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该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中途不得更换。出现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等情形之一,要重新选用教科书。记者王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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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