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28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新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炜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历史性盛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系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的目标任务,是一份举旗领航、闪耀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件,是一份立根铸魂、深化理论创新的政治性宣言,是一份继往开来、指引奋斗方向的实践性指南。
结合阜宁检察工作实际,就下阶段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何新龙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迅速行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要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主题学习研讨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好示范引领。将学习二十大精神,纳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作为骨干人才培训、业务条线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辅导授课,教育干警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懂弄通。同时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实时动态,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宣传报道,营造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学深悟透,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五个牢牢把握”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三是学以致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各项检察工作实践。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刻领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要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对工作思路和目标进行再审视、再谋划,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大干当前,一着不让抓好年前各项工作。“大干60天 奋力保全年”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各部门要借助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的目标,主动出击,抓住冲刺黄金季,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找出差距,奋力攻坚,固强补弱,结合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好工作重点,“靶向发力”。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团结一心,以坚定的奋斗精神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动阜宁检察工作争先进位,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围绕阜宁检察工作实际,讲感受、谈体会,大家一致表示,会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治国和服务大局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