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5万孤残儿童通过涉外收养回归家庭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与被收养儿童握手。
6月14日,由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办的“家在世界,根在中国”大型寻根回访活动欢迎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负责人等出席欢迎仪式,热情欢迎远道而来的60个美国收养家庭和91名中国被收养儿童。
30多年来,中国涉外收养法律体系不断完备,收养合作国和送养对象不断拓展,工作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涉外收养回归家庭的孤残儿童近15万人,满足了孤残儿童回归家庭的愿望,切实保障了他们的权益。自2006年以来,民政部先后接待3000多个收养家庭,4000多名被收养儿童,共计1 万多人次来华寻根回访。
国内外实践证明,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通过涉外收养,帮助孤儿和弃婴回归家庭,享受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实现永久性安置,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李立国在欢迎仪式上也指出,涉外收养是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实现永久性安置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涉外收养儿童的权益,外国人员来华收养子女资格会被依法严格审查。民政部从年龄、婚姻、教育、收养动机、经济状况、身体健康情况、道德品行、社会支持网络等多个方面对外国收养家庭的条件作出规定,对收养申请人的评估工作、收养前培训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我国被收养儿童能够进入最适合其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收养儿童在国外生活和成长的情况也被高度关注。民政部参考国际惯例采取了收养后跟踪的做法,要求收养国政府主管部门和收养组织在收养后5年递交6次安置后报告,以便了解掌握被收养儿童入籍、入学、就医,以及与家庭、社区融合等各方面情况。同时,每年组成3~4个出访团到国外看望被收养儿童,深入收养家庭,了解被收养儿童的生活成长情况。
从收养后跟踪和反馈的情况来看,被收养儿童普遍都生活在条件较为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在外国养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身心发育良好。
据介绍,在14日的欢迎仪式后,这些儿童和他们的父母将游览北京、西安、成都和桂林4个城市,并分赴江西、河南、重庆、广西等地,回访曾经生活过的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