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0.5万孤寡老人将和街居邻里签订照料协议

01.09.2015  23:37

  新华报业网讯 由财政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是最需要关爱的群体,虽然孤寡,但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愿意住进敬老院。独居生活,又时常出现生活照料缺位、生病就医不便、精神关爱空白,甚至发生卧病在床多日无人知晓的现象。如今,这些问题将有切实可靠的解决路径。9月1日,江苏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的孤寡老人“1+1+1+1”关爱照料制度,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和老人签订协议,实施关爱照料服务。

  统计数据显示,孤寡独居老人主要居住在农村。截至今年6月底,江苏全省有197717名农村“五保”老人,其中102086人自愿要求分散居住;还有2963名孤寡老人分散居住在城市里。即日起,这类分散居住的孤寡老人将一户不漏,签订““1+1+1+1””协议。此项制度已被作为民政部门的硬任务,最迟于明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从2016年起,协议服务制度还将列入城乡社区和民政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沭阳县在江苏最早开始试点探索协议照料服务。日前,该县2623名分散供养老人全部与第一、第二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老人家门前还挂上了“沭阳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公示栏”,便于社会监督。今年上半年,该县县政府出台政策,为每位分散供养老人确定一名近亲属作为第一监护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照料、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再安排一名镇村干部作为第二监护人,负责老人的住房安全、用电安全、大病救助和定期走访以及节日慰问等。从7月份起,沭阳县还要求第二监护人至少每星期上门走访一次,并将走访到的情况和服务内容记录到《服务登记卡》上,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办,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沭阳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自签订服务协议后仅两个多月,沭阳全县乡、村干部走访看望老人就达2.39万人次,为老人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1095件。

  “这一做法很实用、有针对性,是适合国情省情的‘邻里乡亲守望相助’的方式。”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关爱城乡孤寡老人,守住民生保障底线是该制度出台的初衷。“1+1+1+1”照料监护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分散供养老人的生活、身体、住房、就医等方面的情况,还为老人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

  目前,江苏对城乡孤寡老人的供养标准在逐年提高,五保分散供养平均7144元/年/人,城市三无老人10073元/年/人。每年还适时提高供养标准,供养资金按月或按季度并于季度首月足额打卡发放。

  “不缺钱,缺爱”,是城乡孤寡老人普遍的生存现状。为让签订的照料服务协议更具可操作性,制度规定,邻里互助也可以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这部分特困老人的护理照料经费由财政预算或福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安排,80周岁以上的分散供养对象,全省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有条件的地区要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向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亲属或邻居,将获得适当补贴,他们还将被纳入地方护理员免费培训范围。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悦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