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威慑老赖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12.05.2017  14:23

  “看到微信上疯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觉得这些人丢脸丢大了,我想办法借了点钱履行执行义务。”昨天,一名债务纠纷的被执行人主动来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2万余元执行款,要求履行执行义务,并一再要求法院不要把他放在黑名单上曝光。

  5月3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有2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执行标的额从5000余元到1100余万元不等。为扩大影响力,该院通过当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一些被执行人慑于曝光的威慑力,担心自己也被曝光后颜面尽失,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义务或暂缓执行。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明确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六种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规定还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金永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