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检察大篷车"巧解执行难
“一桩让我们心焦的土地执行纠纷案件,终于在春耕前得到了圆满处理,衷心感谢检察院为我村化解了难题……”2月10日,姜堰区桥头镇李堡村村委会的感谢信,寄到了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丁军青检察长的案头。
2014年6月,村委会一纸诉状将花卉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花卉公司于2014年8月给付村委会租金88000元,若未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发包的94亩土地。2014年9月,由于被告仍未给付租金,村委会要求收回土地,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没想到却遇上了麻烦。花卉公司坚称村委会如收回土地,则必须给予高额补偿。由于双方争执不下,经多方努力仍未能执行到位。2014年12月,村委会向姜堰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张纸,拿在手里却感觉沉甸甸的”。检察院第一时间受理了村民的申请,承办检察官、民行科科长陈莉说。是啊,“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转眼冬去春来,如果继续“僵”下去,耽误了春耕不说,几十亩土地白白浪费一年光景,损失可就大了。调解协议为什么得不到执行?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面对疑团,民行科干警登上了“巡回检察大篷车”,立即赶赴村里一探究竟。
“租金拖欠两年了,村民们意见很大,再说那么大片土地荒在那里,真是太可惜了啊。”村支书激动地说,在场的其他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也纷纷表达了意见。很显然,事情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随后,检察官们又来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
“不是我不想执行,可现在确实有困难啊”。面对检察官,花卉公司负责人也是一肚子苦水。当初由于经营效益不错,公司急于扩大生产种植规模,在承包土地上建起了钢结构温室花棚,盖起了办公用房,先后投资上百万元,可没想到摊子铺得太大,加之市场不景气,导致资金周转不灵,现在要全部付清十多万元的租金和滞纳金实在有困难。如果村里收回土地,那么前期的投入就将付之东流,这也是他说什么不能接受的。
在花卉公司的承包土地上,检察官们进行了认真的勘查。由于后续经营困难,企业原承包的94亩土地并没有全部实际利用开发,闲置土地约30多亩,而在前期已开发的土地中,也尚有十余亩温室未建成,实际用于花卉生产种植的面积只有承包协议中的一半左右,而企业也暂时无力继续投资扩大种植。但如果将已建成的温室、花棚拆除复垦,显然也是得不偿失的。面对这样的情况,检察官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村里收回闲置土地由村民复垦耕种,花卉公司维持现有种植面积,而土地租金则根据实际用地情况,予以相应减免。对检察官的建议,双方表示还要再考虑一下。
为了让事情得到及时处理,检察官们水都没顾上喝一口,连忙赶回院里向领导汇报,并与法院进行了沟通对接。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检察官们与法院执行人员又先后多次搭乘“巡回检察大篷车”深入现场,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阐明利害,同时积极做村民的工作,建议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通过检察官深入细致地分析案情,不断完善调解思路,终于达成了“双赢”的结果。1月底,花卉公司筹措资金归还了大部分欠缴的租金,而村委会在减免租金的同时,也及时在春耕前收回了大片闲置土地,正在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复垦。
“非常感谢检察院‘亲民检务、服务三农’的举措,我们为‘巡回检察大篷车’高效便民的工作点个赞!”村支书李荣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