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省宗教局)举行法律顾问聘请仪式

02.07.2016  04:36

     

    6月30日下午,省民委(省宗教局)举行法律顾问聘请仪式,聘请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丁韶华律师及其团队担任委(局)常年法律顾问。

    聘请仪式上,李国华主任(局长)向丁韶华律师颁发了《聘书》,方未艾副主任(副局长)和丁韶华律师分别代表委(局)和方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协议》。聘请仪式后,丁韶华律师作了题为《宗教与法律》的法律知识讲座。来自省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委(局)及研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聘请仪式。

    在受聘期内,丁韶华律师及其团队将在委(局)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法律文书起草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对委(局)行政许可、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事务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帮助,为委(局)和各省级宗教团体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定期为委(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