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江苏省委:层层问责,改善城市黑臭水体

07.02.2017  17:37

  新华网南京2月6日电(张本甫)江苏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整治过程中存在推诿思想、畏难情绪;缺少上下部门之间力量整合,没有形成深入发动,大举推进的局面;重一次性突击治理,轻平时常态化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和市政排污管线缺失和滞后;最容易形成黑臭水体敏感区域的城内小河与支流,很多还没有纳入常规水质监测范围。为此,正在召开的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民盟江苏省委建议,通过层层问责,狠抓落实,综合规划,统筹治理等措施,改善江苏城市黑臭水体。

  提案中建议,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来抓,由省级层面向省辖市级层面施压,实行落实问责机制。抓住河道长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网格化层层施压,精准传导压力。全力发挥利用好全国推行的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严格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制这一重大工作举措,切实做到权力在哪里,黑臭水体整治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根据国家“水十条”的规定,明确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合参与,通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有效解决过去各部门责任虚化、职能交叉等问题,跟踪督办黑臭水体整治的相关事宜。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依靠有效工作机制逐步把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这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健全的主管部门定期督查评估、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养护模式,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排污管线建设,杜绝河道水体沿岸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消除岸上污染隐患。

  全面梳理黑臭水体和各水系基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论证断面水质标准,细化治理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按照“一水一策”、“分段治理”的要求,拟定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规划方案,按进度时间表推进截污控污和工程治理,确保水质限期达标。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突破口,融入到生态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建设。

  同时,完善监测和评价体系,将城市中包括小河与支流在内的所以水体,均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内。建设省级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发布有关信息,让百姓全程参与黑臭水体筛查、治理和评价。借鉴《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中的经济措施,在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中也引入“双向补偿”这一经济杠杆,撬动治污工作的积极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