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03.2017  01:01

 

3月7日上午,委(局)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国华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李国华在会议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委(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防止和克服“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对照责任状,切实履行责任内容,推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营造委(局)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