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1.10.2014  19:08

  10月29日上午,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委(局)领导、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大家认为,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专门论述了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

  委(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顾传勇同志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二要在坚持贯彻现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同时,对部分内容适用性不强问题开展调研,推动民族宗教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三要把民族宗教问题的处理纳入到法治建设进程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四要推动各级民宗部门在规定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内依法行政。当前,要集中力量开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思考与研究,下个月在江阴召开全省民族宗教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