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文明委对省水利厅(机关)“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
4月11日,水利部考核组对省水利厅(机关)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亚平出席工作汇报会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陶长生汇报了我厅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厅领导李陆玖、叶健、韩全林、汤超参加汇报会。
考核组组长、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湘成指出,省水利厅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上,把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把学习型组织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在精神文明创建方式方法上,坚持把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典型引路与全员参与紧密结合,坚持把一般性要求与江苏水利特色紧密结合,坚持把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有力提升了机关干部文明素质和创建工作水平。希望进一步提高标准、细化措施、丰富内容,让水利精神文明之花在江苏大地开得更加鲜艳,以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江苏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李亚平表示,全面加强全省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事关江苏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省水利厅(机关)已连续七届获得“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省水利厅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不懈抓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通过这次文明单位复审,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规划、提高标准、拓展载体,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会上,陶长生代表省水利厅向考核组汇报了近年来开展创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
考核期间,考核组通过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检查了解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摄影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夏晶 厅机关党委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