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协委员:建议以普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

29.01.2015  21:03

  中新江苏网南京1月29日电 (杨颜慈)“转型升级直接维系着企业的发展,不转型就是等死,但转型或许就是早死。找不到转型的方向,成为了中小企业的困惑。”29日,江苏“两会”进入第四天会程,经济界别的委员就“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行联组讨论。政协委员陆建辉认为,2015年是考验各位“老板”的关键一年,企业必须发挥更大的活力,不然就会被时代淘汰。

  当天,来自政协民建组、工商联、科协组以及经济组的各位委员就该议题结合工作实践各抒己见。

  苏州绿世界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青认为,尽管各类企业发展路径不同,但创新,是任何企业永葆活力的必须条件。江苏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桂德祥直言,在经济新常态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少民营企业遭遇“寒冬”,“经营雪上加霜,感到无奈无助,更意识到转型刻不容缓。”无锡市工商联副主席蒋东良认为,目前很多企业看起来大,其实只是“虚胖”,若不及时转型,就会“跑偏”,“企业的成功须依靠政府指挥好方向,而不是一味追求速度。

  然而,企业转型,究竟该如何转型,特别是中小企业转型资金从哪里来,政府应怎样扶植成为不容回避的话题。

  “目前政府各类扶植项目太多,省级财政大量资金花在扶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上,然而最后培育出的优质企业并不多。”江苏政协委员、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郝星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郝星辰介绍,目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扶植大多通过“专家评审”这一过程,即企业将创新项目申报,经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后,根据其科技含量决定可以获得多少扶植资金。“这是存在问题的:首先,专家团队是否具有权威性值得商榷;第二,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不完全在于‘新’的程度,重点是这种创新的使用程度,产业化程度,是否与市场接轨;最后,专家的组成和评审过程中,权力寻租等负面后果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效率。

  郝星辰认为,比起目前品类繁多、数额巨大的扶植资金,不如参照改革开放初期鼓励外资的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采取普惠政策,鼓励技术创新。

  “在当初扶植外资企业时,最关键的是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推进创新转型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的税收政策。”他说。

  郝星辰认为,实行这样的“增量优惠”税收政策,财政收入不会在原有基础上减少,对财政收入增减政府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还能够调整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分配比例,改变目前政府占比偏高的趋势,使经济发展能真正做到可持续。

  “从全省范围看,面对超过130万的中小企业总数,如果没有两位数百分比的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是很难借此推进技术创新并完成整体经济转型的。当初对外资企业实行普惠政策,尽管存在不少鱼目混珠的企业,但政策推行了十几二十年之后,江苏的外向型经济处于领先水平。因此我提议,对所有中小型企业,只要是科技创新的项目,均推行普惠政策,替代目前的评审制度,不再大规模提供扶植资金。

  郝星辰认为,通过普惠政策,企业可以在竞争中自发地优胜劣汰,与市场接轨,同时也是高效利用财政资金之选。(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