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结果
一年一度的审计工作报告,是预算执行的一份“体检报告”。8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这次审计工作报告直点部门、直面问题,数据详实、证据有力,直接反映了部门预算管理上的漏洞。审计发现,一些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着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量资金有待清理规范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是一个针对性很强、审计监督含金量很高的的报告。宿迁市人大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审议建议:
一是要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避免屡审屡犯。建议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及时整改。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整改事项,应细化责任目标,至上而下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将整改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定期督促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对重大审计项目整改结果的跟踪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要有效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防止留有死角。努力创造条件开展数字化审计模式,创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法,采取集中分析数据与分散实地核查相结合,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增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围绕部门财政预算安排,在继续做好以及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的延伸审计。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从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内控制度层面查找原因,从源头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规范财政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对于因财政经济体制和财政法规等客观原因造成被审计单位的被动违规,且无法整改的问题,应当实施调查研究,把带有突出的、倾向性的问题归集起来,加以总结分析,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部门预算公开,推动“阳光财政”。
四是要严肃审计问责,坚持追责到人。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仲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