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集中清理金融积案 提升执行公信力
2016年7月7日凌晨3点,如皋法院执行局专项清理小组兵分三路,开展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集中执行活动,共带回被执行人11人,其中9人达成和解协议,2人因拒不履行送拘留所,执行到位标的额20万元。
陈某系为朋友到银行担保贷款,后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诉至法院,陈某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此之前,执行法官曾到他家去过四五次,一直找不到人。此次凌晨集中执行终于找到了他本人。陈某被执行干警带到法院后,反复强调其没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执行法官拿出生效判决书对其进行耐心释法,让他认识到自己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又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明确告知拒绝履行会带来的法律后果。下午2点,陈某的家人到法院缴纳4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段某的遭遇与陈某相似,也系为别人担保贷款,而使自己陷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困境。自早上7点被带到法院,执行法官一直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段某固执地认为自己仅是担保人,借款跟他没有关系,应该找借款人。据悉该案借款人已故,无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下午段某仍坚持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送去拘留所。次日早晨,段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希望法院能考虑他家里的实际情况宽大处理。经过法官协调,后段某缴纳了3万元执行款,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提前释放。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成效,执行局局长周云提前召开了集中执行预备大会,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执行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方案,每组都配备专用车辆以及辅警,为完成清收农商行的集中执行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执行局还组织专人对历年来的未执结的涉及农商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表,建立台账,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在自己排查的基础上,积极与农商行进行沟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进行摸底,确定清理目标,确保集中执行活动的“命中率”。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让那些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和法制环境。
作者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