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检察院司法救助情暖特困涉诉信访人
27.01.2015 12:5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月19日,在如皋市检察院控申科接待室内,当丰某某的家人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后,连声道谢,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关怀。
据悉,被告人丰某某于2014年4月8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因患有肝癌(晚期)被保外就医。同年11月5日,被告人丰某某及其哥哥不服该刑事判决,向如皋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该院经立案复查查明,原案被告人丰某某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而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量刑适当。同时,检察官也了解到,被告人丰某某为肝癌(晚期),目前已经卧床不起,由于之前已经赔付被害人家属部分费用,现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无力支付自身医疗费用。
考虑到该案系过失犯罪,且被害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该院控申科检察官认真对申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在申诉人主动书写了息诉息访承诺书后,根据中央涉法涉诉改革的新要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并为丰某某申请到了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解了申诉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7.01.20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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