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四举措”支持造林绿化发展

25.12.2014  15:19

  2014年,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工作,不断擦亮“美丽如皋”“绿色如皋”品牌,如皋市财政局落实四项措施支持发展造林绿化: 

  一是强化预算保障。为保障资金支出,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及时足额将造林绿化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并将资金纳入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优化支持环节。在支持成片造林、中幼林抚育工程、绿化示范村创建工程、绿色园区示范工程等基础上,鼓励支持一级河堤绿化工作,新增加对如海河、焦港河、通扬河、如泰河等四条一级河道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30米的生态防护林建设的镇(区、街道)进行奖补。  

  三是加强资金整合。积极争取上级绿色江苏建设、沿海防护林、森林抚育等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全市造林绿化。 

  四是严格拨付程序。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严格按照造林绿化考核验收组确认的补贴面积进行补助,并直接拨付到确认的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