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物业服务迈上良性发展快车道

19.11.2014  12:08
 

目前,如皋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8家,从业人员4000人,物业服务项目145个(其中居民小区139个),管理面积1100万平方米。如皋市城市管理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将物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作为强化社会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区的重大事项,强化统筹安排,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意见》,从物业服务业品牌战略、资质晋升、人才招聘、职业培训、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等方面,在金融、税收、财政资金给予奖励扶持。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目前,我市已创成省优物业项目5个,市优13个,对物业服务企业政策引导奖励资金243.6万元。

新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把好四个“关口”。

1.选聘招标关。出台《如皋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程序》、《如皋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建立暂行办法》;建立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

2.质价相符关。与物价部门制定了《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服务等级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由业主自主选择,局每月、季度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价质相符。

3.服务退出关。出台了《如皋市物业服务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物业企业有序退出和应急管理。

4.资金归集关。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出台了《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保值的监管,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做到新建项目维修资金应收尽收,维修资金使用依法、合法、便捷。

安置房居住区列入新小区,从源头强化规范管理,同时政府出台《如皋市安置房居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资金上给予物业费考核补助。其中高层住宅物业费考核补助0.6元—0.7元/㎡,多层住宅物业考核补助02.元-0.3元/㎡。

加强对街道社区业务指导,加快组建业委会,出台《如皋市主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强化对业委会的培训、考核,充分发挥自治管理作用。两年来,共对业委会考核发放奖励资金8.8万元。

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工程”实施,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市37个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目前已改造20个老小区,惠及小区居民8200户。改造后的老小区,选聘合格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三基本”物业服务。出台《住宅老小区、安置房居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对老旧小区“三基本”服务进行考核,市财政按每月0.15元/㎡标准,对三基本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发放补贴。累计发放考核补贴440万元。通过老小区改造和落实“三基本”物业服务,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得到完善,环境水平得到提升,物业收费率明显提高,居民普遍感到满意。

在市法院的支持下,开通 “物业绿色司法通道”,对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建立行政、司法、物业企业、社区基层组织等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物业矛盾调解机制,受理和调解各类物业纠纷。去年以来,我市“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共计处理各类物业纠纷1000余起,群众满意率达95%。物业费收缴率大幅度提升,全市平均物业缴费率达到75%,部分小区达到98%以上。良好的物业纠纷调解机制,改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紧张关系,构建物业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新秩序,保障小区较好的环境面貌和设施水平。(如皋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