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对陈永忠立案侦查

08.09.2015  16:58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如皋市江安镇财政所会计(2014年3月至2015年初兼任2013年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江安高明项目区总指挥部财务组工作人员)陈永忠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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