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安置帮教工作突出精准、务实
近日,如皋市司法局成功衔接安置盐城监狱一名七旬刑满释放人员。吴某,74岁,入赘到如皋市左邬村,妻子去世多年,无人赡养。他于2013年因强奸罪入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被减刑一次,今年6月4日刑满释放。此前,如皋市司法局与左邬村委会共同联系民政部门,先行安排好敬老院,防止老人回家后无处居住。当还在狱中的吴某得知已为他安排好敬老院后,十分感谢政府的关心,同时感到,自己虽然年事已高,但身体仍然健康,还是准备回家养鸡、种田。基于个人意愿,司法局最终将他送回左邬村的老家,并为其整理好了家中的物什。目前,吴某已安置妥贴。
据统计,如皋市目前的社区服刑人员中,七旬以上老人有12人,六旬以上老人达26人。面对这一特殊群体,该市司法局通过“真情送温暖、真心解纠纷”的人性化帮扶,努力让他们感受到关怀与温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摸清具体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首先由司法所挑选包片的村干部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者,邀请镇民政工作人员做矫正志愿者,共同组建矫正工作小组,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其次定期上门走访,全面摸清矫正对象家庭、生活、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行踪动态等情况,通过问寒问暖,详细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是加强协调。有针对性地协调民政、农业、畜牧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五保政策,对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联系民政部门安排养老院。 二是强化心理疏导,提高法治意识。 注重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与家属共同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走出阴影、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他们抓住机遇,找准项目,尽快实现就业和勤劳致富。磨头镇矫正对象李某获得小额贷款3万元发展养殖业、江安镇矫正对象刘某获得购买农机补贴现,已成为该市社区服刑人员勤劳致富的典型。 三是认真排查矛盾,及时化解纠纷。 对矫正对象与家人、邻里或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处解决。如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为如城镇矫正对象孙某解决与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田地经营权属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转化升级,为孙某安心改造、保持家庭和睦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