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民意调查收集制度化

28.09.2016  12:36

日前,如皋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台民意调查收集实施办法。

一是分类收集信息。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公证处等窗口部门设立民意观测点,利用意见箱等形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广泛走访调查,各民意观测点及时建立满意度调查工作台账,掌握群众满意度动态变化,及时化解矛盾;开通热线电话、微信微博等网络调查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公共场所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水平;强化社区矫正管理,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规定程序,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资料档案制度建设;排查到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观测点安排一名民生工作信息报送员,负责有关民情调查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每月22日前完成并报送基层科;打好司法行政宣传组合拳,在“普法邮路”、“普法快递”基础上,邮寄发放普法邮品,利用“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电视、广播、移动短信平台、法律宣传车进行司法行政职能大宣传,扩大宣传效应。

四是强化检查工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处和机关各科室的查岗查勤,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和办事不热情等问题。严格实行痕迹管理和通报制度,将群众满意度调查利用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