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加大社会组织典型培育力度

14.02.2016  21:43

根据省厅社会组织发展工作要求,如皋市司法局积极与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试点推进。

      一是积极排摸,选取典型。 与民政局联系,对全市千余家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逐一排摸,精心选取影响力大、参与人数多、组织较为严密的卫生类的如皋博爱医院、文慈医院,技能培训类的如皋华建职业技术学校,商会类的浙江商会、老年体协和如皋市网友协会等6家单位作为典型,进行先期培育,发挥社会组织普法主体和普法渠道上的优势。

      二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尽快落实社会组织普法试点工作的实施,市司法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挂帅,法宣科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推行,初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规划实施步骤,力争在半年内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分步实施,及时总结。 经过与几家试点单位的多次协商,结合各社会组织行业和职能特点,将“公民法治驿站”等普法形式有效地植入到各社会组织的日常宣传平台中去,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边试点、边总结、边实践、边推广”的方法,搜集整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建议和意见,为以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推广实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