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三渠道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1.10.2016 00:3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以来,如皋市司法局把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坚持扶困助困,应帮尽帮,爱心暖心贴心服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
一是以普法为平台,推介公共服务。为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就地申请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实战化要求,依托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把力量向一线迁移,实现前台综合服务与后台专业服务的有机结合,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在村(居)委会办公地、大型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和普法宣传阵地,设置普法公告栏,推介具有当地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寓教于乐,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帮助、引导他们遇事到司法服务站,解难找法律顾问。
二是以法援为重点,实现应援尽援。开通完善“绿色通道”,密切关注辖区内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五保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变被动为主动,定期向村(居)委员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解释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等方式,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努力做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让他们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调解为抓手,拓宽服务渠道。创新工作思想与观念,合理利用司法站资源,拓宽服务渠道与业务范围,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法律服务。主动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基层政府处理婚姻、家庭、邻里间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1.10.201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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