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印发《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从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金融创新、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小微文化企业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逐渐凸显,打造文化“护航舰队”同样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市场繁荣的重要方面。同时,小微文化企业成长过程也面临着许多压力和问题。如何破解小微文化企业“成长的烦恼”?《方案》将为我们带来哪些新的思路?
1 要文化航母,也要护航舰队
数据:4月27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了小微文化企业有关统计数据。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微文化企业77.3万个,占全部文化企业的98.5%,小微文化企业共有从业人员979.9万人,占全部文化企业的63.3%。小微文化企业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可以看出,小微文化企业正呈现出数量众多、就业吸纳能力强等显著特点,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在日前举办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论坛”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表示,小微文化企业是朝阳产业,是文化领域最具活力的部分,是实现整个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基础,在文化多样性上发挥着有别于政府、大企业的作用。
然而同样有数据表明,小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仅占行业收入的45.7%,平均营业收入只有495.3万元,远远低于大中型文化企业37328.8万元的平均水平。小微文化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如融资困难、品牌营销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弱、人才缺乏等,这些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瓶颈。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此次《方案》中提出的“鼓励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是其中一个重要抓手,既提出了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也提出通过项目路演和融资对接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我们不但要运用好现有的直接融资体系,如中小企业集合债、新三板等,还要运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如众筹等新模式。”
近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提高,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府也不断出台各种措施,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帮助融资等方式进行资金上的扶持。
当前政策环境给小微文化企业带来利好消息,其发展空间和前景十分广阔。魏鹏举打比方道:“众多小微文化企业如同幼苗一样成长。而由于创新、创意的偶然性质,只有基于更大数量基础才有更大的成活概率,总有一些幼苗能够成长为参天大树。”事实上,不少今天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公司都是从小微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如小米公司、光线传媒最初都从创业公司起步,世界著名的迪士尼公司,也起步于迪士尼兄弟工作室。
近年来,呼吁打造中国“文化航母”的声音日益强烈,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仅仅需要少数的“航母”,而且更需要无数小微企业组成的“护航舰队”,共同打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才有助于培育出更多有影响力的企业和文化品牌。
“小微企业成长有了良好的成长环境,才能激发文化市场内在的活力,从而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它们既能吸引更多人才和团队进入,又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有重要的意义。”魏鹏举说。
2 文化事业:为小微文化企业培养沃土
数据:5月14日,文化部发布2014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文化系统所属及管理的文化单位共有28.74万个,从业人员204.02万人。公共图书馆3117个,人均藏书量0.58册,比上年增加0.03册;全年总流通人次53036万,比上年增长7.7%。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47.20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3.8%;服务人次50668万,增长14.7%。
文化事业增速很快,为文化产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土壤。然而,光明日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专家团队调研发现,这些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并不充分,很多农村的文化设施并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形成了资源闲置和浪费。
专家们表示,未来在发展文化事业时,要充分调研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通过小微文化企业看到文化事业发展的方向。文化事业的发展可以交给小微文化企业来做,通过文化事业发展培育文化消费需求,开拓小微文化企业市场。文化事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结合得好,将形成相互促进的共赢局面。
通过分析小微文化企业的类型可以发现,小微文化企业多数汇集在服务业。在小微文化企业分布广泛的120个行业小类中,文化服务业小微企业为47.8万个,占全部小微文化企业的61.8%。而按文化产业行业类别分,小微文化企业数量排在前4位的行业类别分别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23.9万个)、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12.9万个)、文化用品的生产(11.1万个)和文化休闲娱乐服务(10.7万个),这4个行业类别的企业数占全部小微文化企业的75.7%。
因此,一般观点认为,小微文化企业如何为文化事业发展所用,是实现两者相互促进的一个方向。5月11日,文化部等《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文化单位和社会上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只要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都可以参加到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中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仅要着眼于由文化系统、文化单位为老百姓提供文化服务,而且还必须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
此外,文化事业的发展也为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居民文化消费市场。北京中视东升传媒集团总经理高素梅说,一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文化设施,在城市建设中把文化的元素融合进去,定期举办各种文化节,引导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只有这样,居民才能养成文化消费的习惯,也才能生成文化企业生存的土壤。
3 万众创新:为文化创意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案例: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上交易总额再创新高,达到2648.18亿元,为文创企业和创意园区提供了展示的平台。同时,在创意设计馆的“创客”展区,各文创企业展出的亮点产品吸引了众多“粉丝”。各分会场也举办了以“创客”为主题的创业基地、创客空间、创意街市、创客嘉年华等上百项配套活动。
《方案》重点扶持的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主要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文博创意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这些领域也是创新高发地。
文化创意由于门槛低,硬件设施依赖性不高,成为创业的首选,正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战场。魏鹏举指出,相对于科技创新等领域,“文创”的优势在于个人想法比硬件设施更重要,如一个动漫形象的成功并不依赖于硬件环境和团队规模大小,它可以更多元、更灵活。
中国人 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指出:“双创”将推动和形成继20世纪80年代的个体户创业潮、90年代网络精英创业潮之后的第三次创业潮。创客时代,文化创意对经济的引领成为“双创”战略的一个引擎。
然而,对于风云变幻的市场来说,只有创意远远不够。“小微文化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头,是创业的主体,但当前小微文化企业的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财政部中央文资办副主任董德刚说,在经营理念上,小微文化企业对市场规律不了解,对现代企业管理不熟悉;在融资方面,无形资产价值不高,与金融机构衔接有待加强;在人才支撑上,人才匮乏造成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难以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新服务。
针对小微文化企业缺钱、缺人、不懂市场和管理的情况,此次《方案》的六项工作任务给出了具体举措: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及品牌塑造营销水平;继续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加强对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的选拔和扶持;鼓励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小微文化企业借助债券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社会投资等渠道融资加快发展的能力,探索构建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方案》指出,“以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环境”,对于小微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创业者在创业空间、成长环境、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支持。魏鹏举提出,实际上文化部门可以和教育部门合作,依托人文类大学,仿照大学科技园的模式,提供众创空间和平台,由导师带领的小团队起步,有助于高校创意人才的发掘和培养。
吴江波表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是比较新的业务领域,有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应对解决。“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把握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主动作为,营造一个鼓励创业、尊重创新、支持发展、包容失败的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小微文化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本报记者 鲁元珍 陈恒)
链接:小微文化企业获得了哪些政策支持?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切实提高我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为扩大国内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融资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2014年8月,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在国家部委层面上,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和任务。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17条具体政策内容。本次意见有几个亮点,一是把小微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市场的主体来加以培育,二是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采购,三是强化和延伸了财税和融资方面的相关政策,四是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互联网创业发展渠道,五是提出在公共服务中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
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行了部署。
名词解释:小微文化企业
小微文化企业是小微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企业(不含个体经营户)的简称,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小微企业指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以下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其他服务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