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实行局、所、站“捆绑式”考核

11.03.2016  16:22

今年,如东县司法局开展局、所、站“捆绑式”考核,提升服务的绩效。

机关干部“组团”挂钩联系司法所,计入局机关科室和个人考核成绩。“组团”的方式,以科室为单位,适当作人员调整,共组成7个团,每个团4-6人,挂钩两个司法所。主要是定期参加司法所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每月到村、社区、企业调研不少于1次,联系走访农户不少于3户,走访企业不少于2家;每季参加一次镇(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会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或社区服务活动;每年培植先进典型1-2个。挂钩联系司法所工作,在机关科室(处)考评中占比10%,主要依据司法所月度考评和年终考评得分情况,挂钩司法所任务完成情况等,确定机关科室(处)和个人的成绩,并作为科室(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司法所人员挂钩联系司法站,列入对司法所的考核内容。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分片联系辖区内1个或数个村(居)、社区司法站,保持正常联系,每月至少上门服务指导一次,并建立工作日志。主要了解群众的需求,指导司法站人员工作,帮助解决司法站工作中的难题等。司法所联系指导司法站的次数、服务的内容、村(居)干部的评价等列入对司法所的绩效考核。捆绑式考核制度建立以来,全县14个镇区司法所人员累计到司法站指导150余次,指导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4件,重大矛盾纠纷起7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1次,帮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提升了司法站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责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