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出台解决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意见
如东县环保局近日出台《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县201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排查和分类处理,部分未经环保审批和已经环保审批但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如果符合此意见中的标准和要求将给予确认登记。
这意味着,多年以来困扰企业和环境执法人员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解决。
《意见》规定,对本次清理排查中凡已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的项目,以后环保部门原则上均不再以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进行查处。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为,是实现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把关的基本途径。
《意见》对三类项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不得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的项目,包括电镀、造纸、化工、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行业的项目;从严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的项目,包括除电镀外的涉重企业、精制棉类的印染企业、浸胶手套企业、塑料粒子企业和餐饮行业的项目;除此之外,无信访投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税收贡献大职工人数多的项目将从快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意见》还规定,所有办理确认登记的企业都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供“四个确保”的支撑性文件,即:提供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关手续,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手续,提供符合规划的相关手续和提供确保社会稳定的承诺。
据如东县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解决全县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如东环保部门着眼当前的环保实际状况,本着服务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这项具有实践意义和探索性质的工作。
清理排查工作完成后,环保部门接下来会按照环保大检查工作的要求,逐步完善“一企一档”,进一步明确县、镇(区)环保部门管理的工作重点,努力推进“网格化”监管机制。( 李莉 李晓琴 穆雨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