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打好苏中地区新法实施的开局之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用好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赋予的重拳利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苏中地区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3月2日下午,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在泰州市组织召开苏中地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调度会,厅法规处、省环监局、宣教中心、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苏中三市及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近60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环监局郑鲁民副局长传达了厅领导关于贯彻新环保法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的最新指示和“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希望苏中各市、县立即行动起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司法联动,坚决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体现新环保法的威严和震慑力。随后,苏中各市、县环保局分管局长分别发言,交流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了2015年以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件,并就当前环境监管执法一线在人员、装备、执法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想法和建议。厅法规处、宣教中心参会同志分别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交流剖析、强化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对近期督查中发现的50件环境违法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交办、督办,要求各地于3月28日前上报查处和整改情况。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戴明忠主任对加强当前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他从认清环境形势、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自信、规范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对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他指出,苏中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环境执法形势的严峻性,苏中地区结构性问题突出,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占比较大,企业违法问题仍处于高发、频发期;苏中地区环境执法力度还不够大,违法行为查处覆盖面和深度不足,没有形成足够的震慑力;执法队伍的底气还不足,面对违法行为不敢发力,缺乏必要的执法自信。从各地执法情况汇报和上报的执法典型案例上看,苏中地区执法工作还不均衡,少数地区在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上的动作少,力度不大。
他要求,加强监管执法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表面上,必须把心思花进去、身子沉下去,结合今年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要以“四个坚持”来推动当前工作。一是要坚持打击违法行为不手软,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铁腕治污,铁规治污,通过依法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公开曝光一批违法问题,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二是要坚持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利器,敢于亮剑,大胆尝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和配套办法赋予的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信息公开、行政拘留和两高司法解释等强力手段,给违法排污者以重击。三是要坚持多措并举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多方推动,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充分借助政府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难点问题。四是要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牢固树立勤政廉政工作思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的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敢想、敢干、能干、会干的执法队伍。
戴明忠主任最后强调,这次会议不仅对各地监管执法情况的调度,更是传达向污染宣战的强烈信号,苏中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上报查处情况,曝光典型案件,对省厅交办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整改落实。省厅将采取督查、稽查的形式对各地监管执法工作进行推动,对执行不力、动作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落实责任。希望通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一系列强有力举措的实施,全力营造苏中地区监管执法的浓烈氛围,打好新环保法实施以后的开局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