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劝架遭重拳,阳光调解化纠纷
05.11.2015 17:0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015年11月3日,相城区检察院成功调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倪某以真诚的态度及积极的赔偿取得了被害人黄某的谅解。
倪某是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原本辛苦工作了一周,想在周末放松下,便来到某酒吧,谁知因汽车碰擦与酒吧老板彭某发生了口角。在争执中,前来酒吧喝酒的黄某出于好意上前劝说了几句,却被酒后情绪激动的倪某挥拳击中脸部,致黄某左眼泪小管断裂。经鉴定黄某的伤势已构成了轻伤二级。案发后,倪某为自己酒后的挥拳懊悔不已,希望可以最大可能地赔偿黄某的损失,以此弥补自己的罪行。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我院迅速启动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为双方搭建调解平台。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说,最终倪某同意赔偿黄某各类损失共计150000元,被害人黄某对倪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事情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5.11.20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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