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合同后又冒出附加费 低价租房骗局瞄上大学毕业生
06.07.2015 11:02
本文来源: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明明谈好单身公寓的月租金1500元,可签了合同、交了租金后,房东竟又提出要加收车位费、有线电视费等2000多元费用。近日,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宫派出所连续接到市民报警,称遭遇“低价租房”诈骗,上当受骗者多为暑期租房的大学生。
小刘今年大学刚毕业,最近正在紧急寻找便宜合适的出租房,他找到一处位于秦淮区的房源,一套单身公寓月租金只需1500元。第二天,小刘与房主张先生见了面,很快就看到了房子,这套单身公寓位置好,装修也不错。如果按正常报价,这套单身公寓月租金起码2000多元。小刘认为捡到了便宜,立即决定租下这套房子。
张先生早有准备,随即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子最少租3个月,房租每个月1500元,水、电、物业费等租客自理。可刚签下合同交了3个月租金,张先生突然说,这套房子的电视费、车位费等也需要由小刘承担,小刘以为一个月最多几百元,于是同意。张先生掏出纸笔开始计算,车位租赁费每月500元、上网费200元、物业费100元、有线电视机费500元……各种附加费相加,月租金竟多出了2300元!
小刘见状,立即要求退房,可房东张先生此时变了脸,称小刘如果违约,不退租金。小刘发现遇到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人,于是向朝天宫派出所报警。经过民警协调,小刘如愿以偿拿回了被骗租金。警方提醒,暑期将至,大学生租房要多长个心眼。房东、二房东低价租房诈骗现象屡见不鲜,大学生租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租房合同,同时应要求对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以免遭遇骗局。(通讯员 秦公轩 记者 周爱明)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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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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