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26.02.2015  14:10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出台相关财政奖补政策,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助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鼓励设立大中型城市直销店。 对当年在南通、上海等大中型城市新增设立有一定规模直销店,并销售通州农副产品的,财政予以奖励3万元。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建。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含农业科技型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得省、市表彰“五个一”示范创建的先进企业则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 

   强化农产品质量建设。 凡当年农产品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对新获准注册的农产品,每个商标奖励2000元;对产品新获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企业,则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