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近400万奖励新政促句容旅游市场新繁荣

07.03.2016  11:08

          为进一步开拓句容旅游客源市场,调动和激励本市旅行社主动引客的积极性,开展句容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在总结过去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句容市旅游局出台了全新的《句容市旅游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和以往的奖励政策相比,新政策大大增强了奖励力度,拿出近40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值得一提的是,除传统的地接旅行社招徕游客奖励外,此次将涉旅企业宣传促销也纳入了奖励范围,办法规定,本市旅游企业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外地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等,可获得展位费用的80%奖励;在市外媒体发布句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广告,并附有句容旅游形象标识的,可获得宣传费用的50%的奖励。

  奖励新政的推出,极大地调动了各涉旅企业的积极性,涉旅企业纷纷组团外出宣传推介,招徕更多游客到句容旅游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