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奖励与保护并重 助推举报工作开展
16.12.2014 17:52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一封内容翔实具体的举报信,成功揪出一个受贿50余万元的腐败分子。近日,署名举报人领取了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发放的1万元现金奖励。
匿名举报线索高居不下,但线索价值不大,成案率低;署名举报线索成案率高,但数量偏少一直是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线索面临的问题。为减轻举报人心理压力,打消群众因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的顾虑,依靠人民群众惩治腐败现象,进一步鼓励人民群众与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今年10月份,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署名举报人在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等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健全对署名举报人信息的保密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诬告和举报不实的界限;完善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提高奖励额度,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被署名举报人开展精神及物质奖励,将权利保护和开展奖励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该院不断加大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工作力度,在弘扬社会正气,保护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激发举报职务犯罪热情的同时,也推进了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自2011年首次开展举报奖励工作以来,已根据署名举报人反映情况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17人,追回赃款150.59万元,向4名举报人发放奖励6.4万元。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12.20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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