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再现“奇葩证明”:买房要证明“无犯罪前科”

07.08.2015  20:48

  央广网昭通8月7日消息(记者李腾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两天,湖南一派出所开证明批评民政局、呼吁“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获得交口称赞;无独有偶,云南一派出所也爆出类似证明,他们批评的则是“买房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

  该份证明内容显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一位生于1987年2月的女性买房,7月17号到普洱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派出所予以证明后在结尾处写到:“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规定?”证明加盖了两个红色公章。

  在回应这份证明真实性的时候,该派出所户籍民警蔡贵山介绍,这份证明是其同事张钦亲手所开,不过他这两天下乡不在所里。当天事主刚从村里开完证明,来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一问原因才获悉事主要用来买房,他们都觉得很诧异,之前从没遇到过买房还要开无犯罪前科证明的。

  蔡贵山:我也从来遇到过这种,我工作十四年了整整管了十一年的户口,买房子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要开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他这个肯定是他们单位自己立下的规矩嘛。其实我们民警的意思是说你们这个单位根本没必要这样去折腾老百姓。哪怕我有前科,违过法犯过罪,但是现在我改好了我为什么不能买房子呢?

  虽然觉得这个没必要,但派出所还是开了该证明。蔡贵山介绍,事主是在昭通以外的地方买房,具体是什么单位需要也没细究,最后加上几句质问纯粹是提醒对方不要折腾老百姓,能简化的手续就该简化。这件事情经曝光后,也引起了很大反响。

  蔡贵山:具体详细情况我们市公安局昨天已经下来写了材料已经带到市局省厅去了。当时那个老人家是怎么说的,我们的民警是怎么说的,当时在我们办公室还有其他老百姓也在谈论这个事情,说书面一些就是折腾老百姓嘛。当时他来开这个证明就是说用来买房子。没有说是哪个单位要?具体没有问,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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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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