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失物招领陷尴尬:河南八千无主身份证成烫手山芋

07.01.2015  12:15

  原标题:有偿失物招领陷尴尬:河南八千无主身份证成烫手山芋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丢了东西怎么办?有人选择认了,有人选择去寻找。但是不知道您会不会去失物招领公司寻找自己丢失的物品?2003年,河南郑州成立了第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鼎盛时一度达到6家,而现在仅剩3家,经营状况还都不乐观,堆积的几千张身份证无人认领,这些事关个人隐私以及资金安全的身份证成了他们手中的“烫手山芋”,遭遇了“不知应该交给谁”和“即使交给公安机关,也不知如何移交”的难题。八千多无主身份证究竟该何去何从?有偿失物招领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尴尬?

  顾客:那这个身份证咋找到的啊?

  杨金伟:这是东风路上有个绿化工人找到的。

  在郑州市二马路附近的一家写字楼5楼的办公间里,河南失而复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金伟正在接受顾客的咨询。每到年底,丢失物品的人会增多,他们工作也会繁忙一些。

  杨金伟:是这样,我们这儿是个有偿服务,类似中介的失物招领平台,提供的也是收费服务。你的费用是这样收的:身份证收的是50,三张银行卡呢参照补办收,普通磁条卡,补一张15,这儿收的是10块钱,您这张银行芯片卡,就是升级之后带芯片的卡,补的费用是25,这收的20,比补办的费用要略低。另外,你付的费用里面,会拿出30%奖励给捡拾的人,到时候,会把捡拾人的情况都告知你。

  捡物者捡到物品交到公司,并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公司通知失主领取物品,并要求他们交一定费用,随后从失主所交费用中抽取一部分回报捡物者——这就是像失而复得这样失物招领公司的运营模式。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这样的收费并不低。

  顾客1:按道理收5块就可以,你不能收那么高啊。

  顾客2:为丢失的人服务啊,服务嘛你少收点就行了嘛。

  杨金伟说,很多人打电话咨询,但不见得能够找到他们丢失的物品。另外,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能找到失主,有的千方百计找到失主,他们还会因为各种原因费用太贵等各种原因不领取。有杨金伟这样感受的,还有同样从事失物招领服务的郑州三利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先生。

  刘先生:我们收来的东西,有的都丢了好长时间了,有一个月、几个月,半年都有。所以找到他,都丢了好长时间了,各个证件补办了,就不要了。05年创办,只能说,这不是赚钱的行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一个并不大众的行业,郑州的失物招领公司大都面临勉强维持的处境。2003年,郑州第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成立,中间鼎盛时曾一度发展为6家,现在仅剩3家。不仅不赚钱,公司里面存放着大量不被认领的物品也很让这些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头痛。在河南失而复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里,记者看到,桌子上、墙角里摆放了不少钱包和证件。公司负责人杨金伟说,据他了解,目前,郑州3家失物招领公司积存的身份证近万张,这些实际上还能正常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成了他们的“烫手山芋”。郑州三利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另一位负责人尹女士说,有些丢失的身份证,甚至有流入地下交易黑市的风险。

  尹女士:现在街上到处收身份证的,我们这还经常有人打电话,卖不卖身份证?他们都不领了,你何必呢。

  杨金伟说,前几年,他们曾经向公安机关交过8000多张长期无人认领的身份证件,但接收方称公安部没有“针对身份证移交”的相关规定,至今也没有出具有效的接收手续,现在公安部门也不太愿意接受:(出录音)

  杨金伟:陷入一个困境了,很尴尬,这个东西没人要。不出具任何手续,你要要手续,我们就没法给你出。截止到目前,公安部门没有明确的接受失物的规定,也不知道手续咋打。那你就销毁吧?销毁呢又存在问题了,公安局也没有二代证的销毁的具体办法和规定。

  记者电话咨询了河南省公安厅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建议交到身份证签发机关。

  工作人员:直接交给身份证签注的地址的派出所。

  而在杨金伟看来,这个建议几乎没有可操作性。

  杨金伟:确实不切实际,你说群众要捡到北京的身份证,还要跑到北京去吗?捡到广州的身份证,要跑到广州去吗?可以联系失主,或者邮寄到身份证所在地,也没错。如果这样要求普通群众,甚至要求招领公司都是不太现实的。即使本地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捡到一个东西,从北郊到南郊,也需要很多时间。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武汉、大连等城市都设置了失物招领处,郑州市目前没有失物招领处,短期内也没有设立失物招领处的打算。在失物招领行业干了十来年的杨金伟,最大的期待就是能够由公安牵头成立一个公益平台,提高失物招领的效率。他认为,如果警力有限,还可采取政府花钱买公共服务的办法进行。

  杨金伟:把失物招领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大大社会化,首先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就激发活力,让民间资本进来,它可以专门从事这种活动。

  八千多无主身份证究竟该交给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从管理角度来说,作为发证机关的公安部门应当接收处理这些无主身份证。

  毛寿龙:按理说应该归失主所有,但是从管理的角度,可以归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一一交给失主。这个实施起来并不难,有那么好的信息途径,还有这么好的快递方式,可以采用到付的形式,这笔钱可以由国家财政出钱。这笔钱不能失主本人出,由公司出也不好,如果有人出这笔钱搭建这个平台更好,无论如何应该通过公安机关这个途径。(河南台记者王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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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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