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11月底建成

07.09.2015  07:59

  昨天,江苏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新文件,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涉及到失信惩戒、电话实名制、网络等一些重要的民生信息。

  到2020年,4G网络城乡全覆盖

  省政府网站公布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镇、农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50M和20M,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在无线网络方面,支持运营商加快4G网络布局和商用普及,提升移动宽带速率。今后,市民在大型商圈、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星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场馆、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有望使用到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

  为了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IT企业及相关单位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鼓励其扩大在我省的相关产品设备、软件及信息服务的采购规模。还要提供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专项资金,来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功能性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

  江苏失信惩戒机制11月底建成

  昨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其中透露,江苏将在11月底前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方案提出,江苏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大幅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认定。此外将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坚决制止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缴费参加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等行为。

  此外,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强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方案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该项工作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下月起,装固定电话也要实名

  昨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规定》,记者获悉,从 10月1日起,无论是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的装机、移机、过户,还是移动电话开户、换卡、过户,全部都要实名制。

  新规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已经办理电话入网手续,但尚未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用户,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方式告知其补办登记手续,并提供便利服务。

  同时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对用户提供换卡、移机、过户等服务时,应当验证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对尚未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用户补办登记手续。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责任,不得要求用户变更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登记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如违反规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将专项治理“红顶中介

  记者昨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我省正式出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红顶中介”,通过脱钩、放开市场等措施,彻底切断行政主体与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企业的利益关联,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降低收费标准,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

  实施方案明确,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开展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由行政机关负责办理的事项,不得交由中介机构办理,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时不得设置前置条件。

  在全面清理基础上,编制省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等,2015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没有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清单根据项目变化和政府定价目录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不在清单之列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收费。

  我省还将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打破行业、区域、部门垄断。

  此外,还将优化中介服务流程。整合同一项目内容相近的中介服务,探索建立统一的综合性审查平台,实行一次评估、结果共用。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合评估机制,由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联合评估,实行“多评合一”,减少评价过程中的重复环节。

  江苏重点行业领域将试行安全总监

  昨日,江苏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

  安全总监应当满足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掌握岗位工作专业知识等要求。(王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