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发布交通失信典型案例 全省846人被列“严重失信”

03.12.2015  11:07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9日介绍,截至11月26日,全省共有严重、较重文明交通失信人员11277人,其中严重失信846人。


  今年2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实现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的交通失信信息与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


  从严重交通失信情形来看,828人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导致严重交通失信,占97.8%,其他系因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导致严重交通失信。从较重交通失信情形来看,3689人因“酒驾”、“毒驾”等发生事故并负有责任而导致较重交通失信,占35.3%;3150人因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导致较重失信,占27.9%。


  警方分析,导致交通失信的各类交通违法中,“酒驾”、假牌套牌、车辆长期逾期不检、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较为多发。警方特别公布一些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注意爱护自己的信用记录。


  无锡市民刘某名下一辆越野车强制报废日期为去年8月,经公安机关多次提醒后仍未按规定报废,导致较重交通失信。交警就此提醒长期逾期不检车或者是达到报废标准的“僵尸车”车主,应尽快车检或报废车辆。


  按规定,构成较重以上失信的驾驶人将被禁止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还会影响评优评先、银行贷款,保险费率也会上浮,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危险品运输、渣土运输企业可以不予聘用相关失信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