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促发展 创新实干谋新篇
新沂市粮食局
2014年,新沂市粮食局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这一主题,突出深化体制改革、产业平台建设、创新依法管粮三大重点,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实行统分结合,夯实改革基础
为切实解决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发展,新沂市粮食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新一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一是完善制度,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2014年粮库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基层库点作为最基本的绩效考核对象,购销公司总揽、库点核算,库点负责人为考核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库点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为粮食购销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费用如何包干、粮食损溢如何分配等。除政策性粮食经营外,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效益与公司分成。在分配制度上打破过去全公司员工工资一个标准的平均分配制度,实行了绩效挂钩,粮库之间因经营业绩大小拉开了收入差距,有效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优化结构,减少管理层级。粮食购销公司实体运作之初,公司把全市基层粮库划分为五个片区,安排五位副总经理分别负责管理,赋予了对所属粮库的监督和管理权、人事任免建议权、收购资金分配权、人财物统筹借调权、财务支出监督审批权。而真正在库点处理日常事务的粮库主任却要服从片区副总的领导,接受片区副总的监督和管理,处境十分尴尬,形成有责无权的现象。对此,新沂市粮食局把考核对象落实到各库点后,相应地赋予了粮库主任相应的管理和经营职责,对片区副总的经营管理权限由原来的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性,组成了内购、外购、联销三个小组,重点负责自主经营,全系统形成了以销定购、分购联销的新格局。三是强化管理,形成强大合力。整合改制企业的闲置资产,带动困难企业深化改革、跟进发展。在人财物多方面实行全系统调动安排,在人员方面,对司磅、检验、开票、付款等关键岗位的人员采取库点间轮岗调配,防止收购环节出现人情粮等违规现象;在资金使用上根据库点收购量和品种等重点向经营优势明显的企业倾斜,着力打造中心骨干粮库;对粮仓机械、储粮设备、车辆等物资全系统调剂使用,充分体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盘活效应;在收购质量和存粮安全监管方面,由公司下派监管员驻库,从收购环节介入监督检查直到出库结束,实行责任追究,保证数量和质量账实相符,不出差错。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新沂粮食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14年夏粮收购20.30万吨,秋粮收购2.84万吨,远远超过了去年7万吨的水平,突破了历史记录,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高涨,发展势头强劲。
二、围绕“产业升级”,奠定仓储基础
2014年,全市粮库维修改造库点10个,共计26栋仓房,仓容量14.3万吨;批复项目预算资金3935.85万元,获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367万元。维修改造工作从2014年5月施工,至10月20日全面竣工,10月30日完成工程决算审计。
全市粮库维修改造工作的特点是 “四严格二统一” : 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 ,土建工程通过建设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可视化信息系统及机械设备采购分为7个标段,均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确定供应商; 严格工程规格标准, 即学习吃透省局制定的《技术导则》的精神,在屋面、外墙色彩的确认和标识的制作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的技术要求;严格工程质量,即强化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严格掌控安全廉洁风险, 即落实项目法人安全责任制和签订“廉政二书”,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手续合法,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 统一施工队伍, 即10个库点的同类工程合并1个总标段,由1个队伍负责施工、供货,减少了扯皮,提高了效率; 统一指挥调度, 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局属购销公司先后下发了《关于明确具体施工方法的通知》、《关于明确维修仓房屋顶施工顺序的意见》等6个通知文件,有效地指导了工程的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改造后的10家粮库,库容库貌焕然一新,库区环境整洁干净,色彩简洁明晰,标识整齐划一;粮库信息可视化以及王庄粮库的数字粮库建设均可连接至省级平台;粮库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粮食储存科学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增强了粮食收储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基础
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提升工作能力上取得新成效。粮油库存检查、涉粮案件查处和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等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并创造性地制作了全市涉粮企业动态网络图,使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更加直观明了。健全诚信评价制度,全面推行粮食企业信用情况分类监管机制,分类监管全面落实。目前,全市粮食经营者执法档案实现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档案内容涵盖了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信息。现已为全市89家在册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建立信息档案,实现守法诚信评价记录管理电子化,并将企业所评的信用等级录入《江苏粮网》行政执法系统。同时还将监管对象分为ABCD四类,根据类别,确定监管周期,实行包企到人,按档监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加强宣传,给予优先支持,为信誉优良企业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对信誉评比不达标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监管重点,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稽查审核,实施行政惩戒。认真记录检查日志,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日志统一格式,建立日常监管档案,推进了监管的常态化。
规范行政执法,保障权力正常运行取得新进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的全面核查。共审核具备资格的经营户94家,对5家已不具备资格条件的经营户办理了注销手续。组织开展了全市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转圈粮”专项整治、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政策性粮出库检查等,加强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定期做好统计专项检查,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不放过一起举报投诉案件。除通过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外,还通过新粮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在网上或通过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种涉粮案件。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监督检查50多次,出动人员224余人次,检查企业110个次,责令改正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