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力推数字货币 相关法律法规待修改护航

25.11.2016  11:04

  数字货币毕竟还处于研究阶段,要到发行阶段可能还很远,还需要包括技术、理论等方面的进一步努力。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还需要很多配套制度,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未来如果央行开始发行数字货币,现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需要进行修订。

  法制网记者 陈磊    法制网实习生 陈佳韵

  数字货币再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研究所公布工作人员招聘信息,“数字货币研发技术人才”成为招聘对象。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数字货币研讨会,筹备建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包括此次招聘“数字货币研发技术人才”,一系列举措令人侧目。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说明央行一直在努力为发行数字货币积极准备。

  那么,公众尤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无纸币时代来了吗?

   什么是数字货币

  《法制日报》记者登录央行官网看到,在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2017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附件中,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研究所招聘6名工作人员。

  对应的6个岗位中,5个岗位主要从事数字货币及相关底层平台的软硬件系统的架构设计和开发工作,要求具有系统架构设计经验、区块链技术开发或应用经验、大数据平台开发经验者优先;1个岗位主要研究数字货币中所使用的关键密码技术,对称、非对称密码算法、认证和加密等。

  正是这则招聘信息引起公众对数字货币的广泛关注。

  什么是数字货币?

  目前,我们对数字货币尚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温信祥同意《法制日报》记者引用他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时刊发于财经杂志的一篇文章中称: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

  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温信祥认为,电子货币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金融研究专家邓建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央行正在推进的数字货币,是未来由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运作,用以替代现在的纸币、具备数字化形式的货币。

  邓建鹏认为,未来的数字货币,不需要用印刷的钞票进行对应,而是直接用数字的形式通过网络或者电子介质进行发行和流通。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实物货币阶段,贵金属是它的价值;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了纸币,它的信用基础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出现,除了中央银行提供信用基础之外,最大的不同是包括区块链为主的发行机制。

   纸币难满足需求

  温信祥认为,近几十年来,世界经济进一步呈现全球化趋势,各经济体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全球金融市场跨越了地域的限制,产品种类、交易频率、规模是以前所无法比拟的。纸币已经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

  温信祥研究发现,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方式进入经济生活,货币呈现为电子货币形态,近年来更是出现了虚拟货币。

  2009年,虚拟货币比特币横空出世,吸引了众多目光。比特币的出现,更新了人们对货币的概念。

  温信祥介绍说,比特币的拥有权由分布式账簿来记录,并由加密协议和挖矿社区来确认,具有分布式、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不可篡改、加密安全性等特征,很好地解决了诸多难题,使得交易双方无需相互信任就可以完成交易。

  经过数百年的演变,中央银行成为发行的银行(发行货币)、银行的银行(提供清算、最后贷款人)、政府的银行(保存和管理政府的存款)。

  温信祥表示,但中央银行的上述三种基本职能,确实在数字货币情景下受到了挑战。

  公开资料显示,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积极探索货币当局在数字货币发展中应该扮演的角色。

  英格兰银行提出,通过借助“分布式账簿”技术,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有可能向更多的金融机构开放,甚至向非金融机构、乃至家庭和个人开放。

  一些中央银行开始发行数字货币。2014年12月,厄瓜多尔政府为了提升金融包容性,同时也为了一定程度上摆脱美元影响,宣布建立自己的电子货币体系,作为实体货币的补充。

   数字货币渐行渐近

  与此同时,数字货币的问题也进入我国央行视野。

  近日,央行科技司副司长姚前在接受央行直属媒体金融时报的采访时介绍,央行2014年就成立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对数字货币相关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姚前的另一身份是,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

  姚前表示,2015年,央行又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国际上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了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系列研究报告,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随后在官网上发布了会议消息。

  消息称:“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终端安全存储、区块链等技术的演进,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数字货币的发展正在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挑战之一是,流通中的纸币所占比例持续下降。数据显示,到2015年末,我国需要由央行印制和发行的纸币数量在货币总量中的占比已经降到5%以下。

  会议认为:“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

  会议要求:“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另据媒体消息,央行正在筹建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拟于年底前挂牌成立。

  因此,再加上此次印制科学研究所招聘“数字货币研发技术人才”,邓建鹏认为,这说明央行一直在努力为发行数字货币积极准备。

  邓建鹏表示,2009年以来,经过7年的发展,区块链、加密等技术日渐成熟,使得制约数字货币发展的安全问题、信任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条件“应该是成熟了”。

  尹振涛则认为,数字货币毕竟还处于研究阶段,要到发行阶段可能还很远,还需要包括技术、理论等方面的进一步努力。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还需要很多配套制度,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相关规定需要修改

  一旦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渐行渐近,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手中的纸币什么时候消失?

  姚前表示:“我国人口多、体量大,换一版纸币,小的国家几个月就可以完成,我国则需要约10年时间。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货币流通条件复杂,社会支付需求多样化。同时,数字货币的流通使用需要一定的条件,其发展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

  姚前认为,因此,在较长时期内,数字货币和纸币将并存流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未来到银行取钱时,既可以选择兑换实物现金,也可以选择兑换数字货币。

  邓建鹏的判断同样是,现在央行力推数字货币,并不意味着纸币马上会消失,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纸币在中国消失还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三五年内纸币彻底消失是不可能的”。

  邓建鹏还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未来如果央行开始发行数字货币,现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需要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邓建鹏说,发行数字货币后,原有人民币这种载体就不复存在,上述规定“可能也不适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邓建鹏表示,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很显然数字货币无法适应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印钞、人民币回收等活动,随着数字货币的发行可能也不存在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将失去规范的对象,亟需修改。

  在规章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也将失去规范对象。

  邓建鹏还建议说,随着数字货币替代纸币和硬币两种载体,针对有形人民币的刑事犯罪现象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犯罪种类,“刑法也需要做相应修订”。

  尹振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除了法律法规,还有金融监管政策、金融基础理论也将发生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