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沪合作借力“太阳村”拓宽困境未成年子女安置路径

07.12.2016  19:09

曾是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女警官的张淑琴,1996年辞职创立 “太阳村”,采取集中照料、代养代教的形式,为不属于民政救助范围的特殊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服务。截至目前,张淑琴在全国共建立10个“太阳村”,帮扶未成年子女超过10000名。

2006年,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并对“太阳村”模式给予充分肯定。近年来,“太阳村”又逐步将帮扶范围扩展到困境未成年子女。据统计,子女被安置在太阳村的服刑人员,98%得到了减刑、表彰或奖励。

为破解当前安置帮教工作中服刑人员未成年人无人照管的问题,11月30日,南通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带领该局基层处、社矫处工作人员和南通部分爱心企业家组成调研小组,一同到位于崇明岛(该岛大部分属上海市崇明区,小部分属于我省启东市启隆镇和海门市海永镇,位于崇明岛北端)的全国第10家“太阳村”——上海太阳村公益农场,与创始人张淑琴交流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安置、帮扶相关问题,调研“太阳村”的建设和运营情况。调研小组实地考察交流后认为,“太阳村”作为一个非政府社会慈善组织,专注于困境未成年子女的帮扶,体现了大爱精神、慈善精神,也与司法行政安置帮教职能殊途同归。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将建立定期沟通等多项工作机制,共同帮助南通地区需要帮扶的困境未成年子女。